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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与地方公共财政转型

2021年02月01日第1期
文|张平 张传勇

  *张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公共行政系副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财政、房地产税与政府治理。张传勇,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城市和房地产经济。

  中国政府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关注始于2003年(当时叫物业税),迄今已经18年(2003—2021年),2011年实施的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也已10年,其中历经多个过程但仍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甚至具体的税制要素设计方案也尚未明确。尽管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以促进社会公平,同时筹集财政收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1.2018年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但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到底是什么,很有说服力的阐述仍然付之阙如。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和财税体制改革的特殊背景下,对于房地产税改革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上关于房地产税流传的一些不实说法更增添了房地产税的“恶税”气氛。例如,一些说法认为房地产税应该是拥有很多房产的少数富豪才需要缴纳,税率根据房产套数大幅度累进,完全是政府敛财的工具,只会给老百姓带来额外负担。这些说法使人们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和设想产生了一些误解和思想上的混乱,不加以解释会对房地产税改革的推进造成不必要的阻力。本文试图从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约束和可能路径出发,结合其税制要素设计,探讨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具体来说,房地产税将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中起到何种作用?房地产税将如何改变中国的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制体系并提升地方治理能力?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尽可能系统全面地回答和阐述这些问题。

一、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约束与可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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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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